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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做工程造价工作的人去研究税法稍微和本专业知识远了点,但算现实的工作,本身与价格打交道的造价业务无时无刻不会涉及财税知识。知道点税收知识也是一种经验的提升。下面从几个大家经常提出的问题解释:
1、材料价里含税了,为什么还要计取税金,是不是重复了?
这里回答得明确一点,绝对不重复!材料 、半成品、甚至是象活动家具、电器等成品,里面包含的是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及其附加税费),而建筑行业所交纳的是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虽然这四种统称流转税,但计税的次序是不一样的,在没有特殊注明的前提下,计税公式顺序 营业税率*(1+增值税率*(1+消费税率*(1+关税税率)),材料 、半成品、还是成品在工业化大生产的流通环节中,按税法规定可能要交纳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到了建筑环节,实际就进行到最终消费者手中。
税法明确规定,增值税在流通过程中只针对增值额部分征税,在前一个流通环节交的税是可以抵扣的,最终消费者是增值税的交纳人,材料带发票意思就是如果材料卖是100元,增值税就是17元,施工企业购买材料就要花费117元,如果不考虑其他的运输、损耗、搬运、装卸、保管等费用,建设方暂估价材料确认价要按117元认价,而不是100元,所认的117元同样还要继续交营业税,如果前期暂估价材料按100元计入造价,结算时(117-100)*材料结算数量*(1+营业税率及附加),也就是清单和定额里的税率。
2、这是财务人员问的问题:预算里的税收收入怎么和交税额不等?
现在税率改变了,以前3%的营业税,3%*7%的城建税,3%*3%的教育费附加计算,三项税收及附加合计=3%+0.21%+0.09%=3.3%
如果按税法税率计取造价税金,税前造价100万*(1+3.3%)=103.3万,但交税时税法是以造价总额计税,应纳税额就成了103.3万*3.3%=3.4089万元,交完税103.3万-3.4089万元=99.8911万元,这么一返算100万的工程,因因交税施工方赔了1000多元,所以说预算的计价和税率不是3.3%,而是3.4%,下面再看一下计算结果:100万*(1+3.4%)=103.4万,纳税额103.4万*3.3%=3.4122万元,103.4万-3.4122万元=100万,预算计价时把造价中应交税额所交的税自行消化了。
没有人可以随意改变税法,但可以按税法税率倒推计取税率,这是两个概念,倒推计取税率并不违法。
纳税地点在市区的税率(%)=【 1/(1-3%-(3%*7%)-(3%*3%)-(3%*2%) )-1】*100%=3.48%
县镇:税率(%)=【 1/(1-3%-(3%*5%)-(3%*3%)-(3%*2%) )-1】*100%=3.41%
农村:税率(%)=【 1/(1-3%-(3%*3%)-(3%*3%)-(3%*2%) )-1】*100%=3.28%
3、我们交的是5%的税率,为什么审计(或甲方)只计3.48%的税率?
营业税属于地税,地方为了方便计税,对一些小公司企业所得税出台了定率税率,就是按营业额为课税对象,不管利润高低,收取同样比例税率的企业所得税,如果这个税率是1.6%,加上3.4%的营业税就是5%,这个5%税率统称综合税率,造价时,甲方只会对你3.4%营业税买单,不会对1.6%的所得税付款,这就是为什么交的税比得的税多的原因,回去需要花点时间跟老板解释清楚,这真不是造价人员的错,也不是甲方或审计人员的错。图片
4、我们要对总造价进行让利,是在税前让还是在税后让?
还拿第二题为例,如果总价95折:税前让=100*0.95*1.034=98.23万元;
如果是税后让100*1.034*0.95=98.23万元;
不管在哪让,应纳税额=98.23万元*3.3%,小学数学也很重要。
不管什么税种,都要先确定个纳税基数,这个纳税基数统称应纳税额,税法中的应纳税额不是一般人想象的随便一个数都可以成为应纳税额,拿建筑营业税就纳税额来说,就是承发包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金额才能被称做应纳税额,不是施工方已发具发票的金额汇总,也不是合同协议书上的白纸黑字金额。投标方打折方式不管是在什么时间,什么阶段,什么地点,什么比例,应纳税额只有一种解释,应纳税金只有一个数公式=应纳税额*税法税率。
5、甲供材税金怎么处理?
一般生产、流通行业的建筑方,甲供材是要计入工程造价的,因为涉及交工转固的问题,取不到建筑行业发票,他们自购的材料在财务帐务里不容易处理。
在造价时,甲供材其他的费用可以不取,但税金一定要取,公式=甲供材金额*(1+税率),退甲供材时,可以什么都不留,但税金一定要留下,公式=甲供材领用金额*(1-可留取的费率),因为在退甲供材时间段,甲供材产生的税金早就交纳一大半了,有些造价人员还要把计取的税金退回去,不是在做赔本买卖吗?
做为造价人员,了解这些税知识足够应对造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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