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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招投标法》第八条对招标人的定义是:“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故招标人应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不能成为招标人。下面是关于招标人的5个实务问答:在确定中标人前可以对中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吗?了解招投标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在实践中,由于招标周期较长,在招标期间,经常发生部分投标人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形,并可能影响中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
为了保障招标人选定的中标候选人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审查应注意以下问题,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前进行,并且只能由原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确认,不能自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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