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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1.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竟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3.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书或者响应文件;
4.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书或者响应文件;与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书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书或者响应文件;
7.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书或者响应文件;与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书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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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