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19199192
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招投标法》第三十条规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上一页: 哪些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下一页:工程造价如何优化预算定额体系?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