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19199192
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1、中标公告发出后发现第一名为无效投标时,招标人应如何处理?
答:由投标人依据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招投标法重新进行招标。
2、中标通知书的发送对象是谁、效力如何?
答: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于何时公示中标候选人?
答: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