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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一、商务文件
此类文件为证明投标者已履行了法定手续,并证明招标人了解投标者商业信誉、合法性的文件。一般而言,投标保函包括投标人的授权书和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提供的联合协议,投标人所代表的公司的资信证明,如果有分包商,还应提供资信证明文件供招标人审查。
二、技术文件
如为建设项目,则应包括全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用于对投标者的技术和经验进行评估。复杂的项目,对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和格式都有具体要求,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对商标、制造商名称、产地等的出现,在编写技术要求时应谨慎对待,如果不引用这些名称或样式不足以说明买方的技术要求,则必须加上"与买方的要求相同"的字样。许多文件,哪里盖章,哪里签字,都要尽可能的填写。
三、报价文件
整个报价文件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编制,不得有任何改动,如有漏填,则视为已包括在其它报价文件中。
四、“实质要求”莫遗漏
《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投标书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也就是说,投标者只要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一项实质性要求遗漏,没有做出反应,投标人就会成为无效投标。
五、“重要部分”莫忽视
标函、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是投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投标人能否具备竟争实力的具体体现。假如投标人对这些“重要部分”视而不见,不作认真、详尽、完美的阐述,就会使投标人在商务标、技术标、信誉标等方面失分,最终导致失败。
六、“联合制作”莫轻视
两个以上的供应商有时会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作为一名投标者参加实际的招标采购活动。因此,投标要求几个供应商共同合作才能完成,那么共同制作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轻视,如果大家持不重视的态度,可能会形成无效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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