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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开标是指在供应商提交投标书后,采购方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公开宣布供应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他主要内容的行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开标现场注意事项及技巧,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1、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书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
4、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书的其他主要内容。
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书。
6、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书,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不能遗漏,否则就构成对投标人的不公正对待。如果是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书,则应不予开启,原封不动的退回。按照本法的规定,对于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书应当拒收。如果对于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书也进行开标的话,则有可能造成舞弊行为,出现不公正,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8、开标过程进行记录,要求对开标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记载,包括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具体参加单位、人员、唱标的内容、开标过程是否经过公证等都要记录在案。记录以后,应当作为档案保存起来,以方便查询。任何投标人要求查询,都应当允许。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存档备查,是国际上的通行作法,《联合国采购示范法》 、《世界银行采购指南》 、《亚行采购准则》以及瑞士和美国的有关法律都对此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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