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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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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可以采取授权投标?

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字号:AAA

我们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时候,需要有一些符合招标要求的资质条件,没有资质条件的投标朋友们也不必着急,有的投标单位选择通过制造商授予的各个技术使用权、产品销售权等权利来进行投标,我们今天和大家来看看授权投标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哪些情形下可以采取授权

  形式一,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

  工程货物招标项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46条规定“认定投标人数量时,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生产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对两家以上集成商或代理商使用相同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项目包的一部分,且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60%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注意:制造商必须针对招标项目单独向投标人(经销商)出具产品授权书。

  形式二,不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

  经销商授权有“独家经销权”、“区域经销权”、“总经销权”等多种形式。如果招标人接受经销商授权,经销商授权不必要求制造商针对特定项目出具经销商授权书,只需要提供制造商办法给投标人的经销商资格证书或证书即可。

  注意事项:

  代工企业(OEM)因对其生产的产品不拥有知识产权,不能自行将其代工生产的产品进行销售,因此不能成为招标投标中的制造商。

  在现今时代各个产品的产权很重要,如果自身企业不拥有的话在招投标的时候需要去找制造商寻求授权,避免引起产权纠纷。同时在招投标活动中对于不同类别的项目有不同的授权要求,我们在具体实践的时候要分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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