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右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咨询热线:13519199192

招投标

NEWS CENTER

规避招标的行为主要有哪些,如何防范?

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字号:AAA

规避招标的行为主要有哪些,如何防范?

规避

规避招标的行为主要有几类:

一是将一个较大项目化整为零,使之低于规模标准;

二是隐瞒项目实际情况,强调项目的特殊性,把应强制性招标的项目纳入到非强制性招标的范围;

三是故意拖长合同的执行期,并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从而很难确定合同总金额,先签一个小数额的合同,执行完毕再续签若干次,既满足了采购需求,又达到规避招标的目标等。

防范措施很多,根本的办法有两种:

一是严格项目审查,把握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制止违法行为,防止以上情况的发生;

二是严肃查处规避问题,按照省专项治理提出的“三个一律”的原则办理,以正纲常、以儆效尤。

规定必须强制性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并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所制定的具体范围和规模以内的建设项目,属于法律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1)大型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除贷款方、援助方对采购方式和招标投标有不同规定,应适用其规定之外);

(4)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有规定的其它内容。


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告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

建筑工程资料专业代理_中右工程咨询 All Rights Reservd.陕ICP备2020016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