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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对于工程项目建设来说,如果有招标代理机构参与的情况下,我们还需要多签订一份招标代理合同以达成书面合作承诺。为了避免各个法律风险,我们来看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审查清单。
一、合同文本
1.是否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
二、合同主体
2.委托方是否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
3.受托方是否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及能力。(航空等一些特殊行业依然有资质要求)
三、委托内容
4.是否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明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5.委托内容为多项的,是否列明单项委托的方式。如委托内容包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招标代理,应列明单项委托以《招标任务书》形式确认。
三、资料提供时间
6.双方约定的提供招标资料所需时间是否合理,不能过长或过短。
四.权利义务
7.是否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明受托人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的义务。
8.是否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明委托人具有随时审查相关业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五、费用及支付
9.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确定及费用上下浮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
10.取费基数是否明确。
11.是否明确招标不成功经委托人同意转为其他采购方式、非受托人原因造成重新评标或重新招标及委托人在招标过程中的某个阶段取消采购计划的情形下的费用承担及支付方式。
12.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是否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同时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六、违约责任
13.合同专用条款中的双方违约责任应约定为:赔偿委托人所受损失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
14.不能同时约定诉讼与仲裁。
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中合同文本、合同主体、委托内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都是必须存在的,且是相当重要的合同组成部分,也因此我们在审查合同条款的时候一定把这些部分作为关键点来审查,避免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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