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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投标人有权对评标结果(工程建设项目)或者中标结果(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
投标人提出异议
1.对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应当在获取文件7日内提出;
2.采购过程存在质疑,应当在采购环节结束7日内提出;
3.对中标、成交结果存在质疑,应当在公告7日内提出。
招标人受理流程
自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做出答复。
但在实际中,并非所有质疑都能获得理想的结果,要想质疑发挥作用,投标人要特别注意这些方面:
▐ 出具符合规定的质疑函
投标人质疑时,必须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一份合格的质疑函应该包括:明确的质疑对象、明确的质疑请求、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因质疑事项而受到损害的权益、有合理的事实和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
也就是,你要说清楚:你是谁,你要质疑谁,为什么质疑,事实与法律依据,想达到什么目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满足上述要求才是有效的质疑函。
▐ 注意质疑的主体
并不是所有的投标人都可以提出质疑,进行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
在资格预审、报名期间,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可以进行质疑;在报名结束之后,已报名的投标人可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在开评标结束后,仅实际投标人能进行质疑。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