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19199192
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问: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备选方案报价应当宣读吗?
答:《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应当宣读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情况下,备选方案的报价也是投标报价的一部分,应当宣读,也有利于对备选方案的监督管理,促使评标委员会公平的评审备选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备选方案报价被宣读了,但是,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只对中标人所提出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方案,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方案不予考虑。
上一页: 投标流程中最容易出现的14大问题
下一页:什么是预算定额?有什么作用?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