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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2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一、项目编号:MZCZ02-2024040(招标文件编号:MZCZ02-2024040)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水罐消防车项目二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包1)
供应商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扬华路8号新扬产业园C2幢
中标(成交)金额:591.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合同包2)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申港路3332号
中标(成交)金额:476.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合同包3)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申港路3332号
中标(成交)金额:236.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包1) | 12吨水罐消防车(进口底盘) | 捷达消防牌 | SJD5310GXFSG120/WEA | 3辆 | 19700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2 | 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合同包2) | 18吨水罐消防车A(国产底盘) | 上格牌 | SGX5383GXFSG180 (以最终交货检测型号为准) | 4辆 | 11900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3 | 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合同包3) | 18吨水罐消防车B(进口底盘) | 上格牌 | SGX5382GXFSG180 (以最终交货检测型号为准) | 1辆 | 236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永华、仲崇刚、张宁、吴伟、钟松辉、付斌(采购人代表)、花龙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参考如下所列标准下浮20%。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采购费率1.5% ;中标(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货物采购费率1.1%;中标(成交)金额500-1000万元,货物采购费率0.8%;(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账号:351008010018150009287。合同包1中标服务费:53024元;合同包2中标服务费:45088元;合同包3中标服务费:23968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20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包1评审情况:
1、资格审查情况: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
2.1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在技术参数响应为“★6.警灯、警报:具备警灯闪烁、警报、喊话等功能,警报功率≥100W。消防车侧方、后方应安装频闪灯,采用并联方式连接。”、“★16.发动机额定功率(kw)≥330”、“★20.辅助制动系统:排气制动或液力缓速器”,上述标注“★”条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具体的数值,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2(6)条款中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情形,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2其余6家(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陕西银河消防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合格。
3、政府采购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陕西银河消防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均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均为小型企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按规定给予其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的评审。
4、政府采购政策性加分情况:无。
5、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总得分99.38分。
合同包2评审情况:
1、资格审查情况: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
2.1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在技术参数响应为“★6.警灯、警报:具备警灯闪烁、警报、喊话等功能,警报功率≥100W。消防车侧方、后方应安装频闪灯,采用并联方式连接。”、“★15.驱动方式≥8×4”、“★16.发动机额定功率(kw)≥400”、“★17.额定乘坐人员数≥6人”,上述标注“★”条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具体的数值,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2(6)条款中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情形,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2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在技术参数响应为“★30.水罐罐体耐腐蚀等级:液罐使用PP高分子防腐材料制作,质保10年”,上述标注“★”条款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2(6)条款中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情形,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3其余5家(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湖北三六一一特种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性审查合格。
3、政府采购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湖北三六一一特种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均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均为小型企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按规定给予其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的评审。
4、政府采购政策性加分情况:无。
5、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总得分100分。
合同包3评审情况:
1、资格审查情况: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
2.1徐工消防安全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在技术参数响应为“★6.警灯、警报:具备警灯闪烁、警报、喊话等功能,警报功率≥100W。消防车侧方、后方应安装频闪灯,采用并联方式连接。”,上述标注“★”条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具体的数值,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2(6)条款中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情形,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徐工消防安全装备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2其余3家(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合格。
3、政府采购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均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均为小型企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按规定给予其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的评审。
4、政府采购政策性加分情况:无。
5、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总得分10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
联系方式:高助理0591-87089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游秀敏、俞立燊0591-87677863-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秀敏、俞立燊
电 话: 0591-8767786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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