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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2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XF-2024GZ-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战勤保障装备(二)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一)车辆通用要求-第9点 | 所有标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所投车辆工信部公告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国六排放标准)。检验或试验报告均需加盖CMA资质认定标志方有效。(技术需求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 所有标包需提供所投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在现行有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内的承诺函及国六排放标准的有效证明文件,并在货品供货前提交所投车辆工信部公告。检验或试验报告均需加盖CMA资质认定标志方有效。(技术需求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
2 |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四)专用技术需求 | 2.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工信部公告,必须整车符合办理应急管理牌照的要求和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消防车整车性能、选用底盘性能、上装性能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必须整车符合办理应急管理牌照的要求和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消防车整车性能、选用底盘性能、上装性能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提供以以上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货品供货前须提供投标产品工信部公告)。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样品或其他材料要求→2.样品具体要求 | / | 标包1:前突皮卡车,1辆 递交内容:产品演示视频、产品检验(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09点00分;
2.招标文件中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
联系方式:蓝主任、陈科长、赵科长,0771-3229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领峰A座910室
联系方式:石彦霓、邹建,0771-5502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彦霓、邹建
电 话: 0771-550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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