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发区司法服务中心高区电梯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HXPMGP-TEDA-2024-0601)竞争性磋商公告)[xss_clean]

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发区司法服务中心高区电梯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HXPMGP-TEDA-2024-0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06-12 浏览量:0字号: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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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发区司法服务中心高区电梯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HXPMGP-TEDA-2024-0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1日    发布来源: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概况
      开发区司法服务中心高区电梯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开发区南海路12号新天地A2栋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PMGP-TEDA-2024-0601
项目名称:开发区司法服务中心高区电梯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7601万元
最高限价:113.760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13.7601 113.7601 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开发区司法服务中心高区电梯维修,具体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且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修理或维修字样,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型(乘客电梯),施工类型(含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1日 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海路12号新天地A2栋401室
方式:①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②请在获取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将公告附件中《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与营业执照、代理人授权书扫描件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20954675@qq.com)并告知项目负责人。③项目负责人根据基本信息中记载的邮箱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④供应商通过邮件确认已收到磋商文件,完成获取磋商文件流程。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海路12号新天地A2栋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海路12号新天地A2栋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答疑会时间及地点:如有需要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
  联系方式:022-25202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信项目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海路12号新天地A2栋401室
  联系方式:022-83857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飞
  电 话:022-8385778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恒信项目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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