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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14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000830
项目编号: NXHY-2024-(采)-002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将台堡镇2024年冷凉蔬菜数字化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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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将台堡镇2024年冷凉蔬菜数字化管理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将台堡镇2024年冷凉蔬菜数字化管理项目 | 通信网络维护和管理系统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2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2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采购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执行。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规定,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应给予小微企业 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以上要求人员/组织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托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 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 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文件要求,自 2022 年9 月 1 日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 A 级的投标供应商,各级采购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招标(采购)文件中明确为其免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此类供应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 A 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 A 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时间: 2024-05-13 20:00:26 至 2024-05-20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4-06-03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 1小时内登入“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 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 政府采购操作手册 -(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 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 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 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吉县将台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西吉县将台堡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954-3819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弘屹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A 座 17 楼
联系方式: 13995242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辉
电话: 0954-381920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刘虹
电话: 1399524222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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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采购需求附件.docx |
代理机构 :宁夏弘屹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5-13
<!--询价公告 --> <!--竞争性谈判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单一来源公告 --> <!--招标公告--结束 --> <!--招标公告-------------开始 --> <!--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邀请招标中标公告 --> <!--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 <!--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 <!--询价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 <!--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 <!--中标公告 --- 结束 --> <!--结果变更公告 --- 开始 --> <!--更正公告 --> <!--资格预审公告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