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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超声波妇科治疗仪(镇海、集美院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超声波妇科治疗仪(镇海、集美院区)
项目编号:GW2024-SH1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玲、叶涵殷、郑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00、22793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0592-26636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晓玲、叶涵殷、郑莹莹,0592-2279300、227932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编号 | GW2024-SH199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592-2663644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方式:黄晓玲、叶涵殷、郑莹莹,0592-2279300、2279328 |
项目名称: | 超声波妇科治疗仪(镇海、集美院区)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超声波妇科治疗仪,一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人民币38万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投标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投标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投标货物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无效: (1)投标主要货物(配件、辅材除外)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制造企业虽然自身是中小企业,但其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视为不属于中小企业。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其投标无效。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5、本项目类别:货物类。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请供应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
投标人须根据所投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述证明若带有附件的,附件请一并提供。
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述证明若带有附件的,附件请一并提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25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方式: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xmzfcg.com)在线获取。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0元/套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31日9:00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开标大厅2 |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其他: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二、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1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第一段修改为“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对超声波妇科治疗仪(镇海、集美院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