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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9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项目概况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非编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HZC-2024032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非编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服务期内为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提供非编职工食堂包括但不限于肉类(含猪肉)、禽类、蛋类、蔬菜类、水果、酸奶、水产、农副食品、调味品等食材采购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报价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4)根据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非编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报价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根据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非编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CJHZC-2024032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在服务期内为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提供非编职工食堂包括但不限于肉类(含猪肉)、禽类、蛋类、蔬菜类、水果、酸奶、水产、农副食品、调味品等食材采购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元):660000.00元。
5、招标限价(元):660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6、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7、项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655号。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0、项目联系人:丁伟民/刘梦怡。
11、电话:021-65233301*8014、8009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三、 报名的时间、形式:
1、报名时间: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5日提交报名资料(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形式:投标人持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进行报名。
3、其他说明: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上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报名期内)。
五、 招标文件的发售: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发售形式:邮件形式。
六、 招标答疑会:
时间:另行通知(如有)
地点:另行通知(如有)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地点:另行安排(如有)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
十、 开标会时间:2024年05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655号
联系方式:濮老师 021-36213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
联系方式:丁伟民、刘梦怡 021-65233301*8014、8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伟民、刘梦怡
电 话: 021-65233301*8014、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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