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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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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震局巨灾防范工程项目邢台中心站标准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4-05-06 浏览量:0字号:AAA

项目概况

巨灾防范工程项目邢台中心站标准化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14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4-A1-015-005

项目名称:巨灾防范工程项目邢台中心站标准化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85.252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252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巨灾防范工程项目邢台中心站标准化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发改投资[2024]56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地震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省级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地震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巨灾防范工程项目邢台中心站标准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规模:单位工程建设场地主要为邢台地区,包括中心站集中工作区,临城台、任县台、邢台台、新河台和广宗台5个测震台,以及流体业务观测观测站点辛集站和衡水站。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业务保障环境、业务中心、供电系统和流体基准站实验室等改造。

2.1.2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

2.1.3质量标准:合格。

2.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巨灾防范工程项目邢台中心站标准化改造项目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项目经理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6日至 2024年5月10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1415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540号邢台地震监测中心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地震局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62号

联系人:尹小兵

电话:0319-22970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5)

联 系 人: 赵博园、周纯

电    话:0311-86958900(招标部)

开户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财务电话:0311-86958928(财务部)

电子邮箱:hongxin223@126.com(招标部)、hxzb228@163.com(财务部)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项目经理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1415室)

方式: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1415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540号邢台地震监测中心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地震局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62号        

联系方式:尹小兵,0319-2297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5)            

联系方式:赵博园、周纯,0311-86958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博园、周纯

电 话:  0311-8695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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