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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30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沂水县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5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2024-DLGK-C0006-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沂水县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5.950496万元/年
最高限价:195.950496万元/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系指国家税务总局沂水县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区域包括国家税务总局沂水县税务局局机关办公区、第二分局办公区、沂城分局办公区、许家湖分局办公区、黄山铺分局办公区、夏蔚分局办公区、诸葛分局办公区、杨庄分局办公区、马站分局办公区、高桥分局办公区、沙沟分局办公区,共计 11个区域,总服务面积约为19771.27 ㎡,具体情况如下:
局机关办公区位于沂水县长安南路5号,房屋主要有办公楼、附属用房、门卫室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5020.91㎡;院落占地面积 9744㎡。
第二分局办公区位于沂水县城向阳路3号,房屋主要有办公楼、门卫室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3787㎡;院落占地面积1100㎡。
沂城分局办公区位于正阳路55号,房屋主要有办公楼、附属用房、门卫室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3243㎡;院落占地面积4018.6㎡。
许家湖分局办公区位于许家湖镇驻地,房屋主要有办公楼、附属用房、门卫室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1564.46㎡;院落占地面积2714.4㎡。
黄山铺分局办公区位于黄山铺镇驻地,房屋主要有办公楼、附属用房、门卫室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963.29㎡;院落占地面积2591㎡。
夏蔚分局位于夏蔚镇驻地,房屋主要有办公楼、附属用房、门卫室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591.58㎡;院落占地面积2104.3㎡。
诸葛分局办公区位于诸葛镇驻地,房屋主要有办公楼、附属用房、门卫室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1240.57㎡;院落占地面积1384.7㎡。
杨庄分局办公区位于镇驻地,房屋主要有办公楼、附属用房、门卫室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854.35㎡;院落占地面积2974.3㎡。
马站分局办公区位于镇驻地,房屋主要有办公楼、附属用房、门卫室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701.26㎡;院落占地面积4015.9㎡。
高桥分局办公区位于镇驻地,房屋主要有办公楼、附属用房、门卫室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969.29㎡;院落占地面积2665.3㎡。
沙沟分局办公区位于镇驻地,房屋主要有办公楼、附属用房、门卫室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835.56㎡;院落占地面积1980㎡。
主要设备设施有电梯系统、中央空调系统、供暖系统、楼宇门禁系统、照明系统、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等。
主要服务内容为综合服务、房屋建筑及设备设施的巡检,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绿化养护、驾驶服务、内勤服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绿色物业管理等。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日起)。本项目实行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在考核达标、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后无异议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按规定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认定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5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供应商操作手册》。
2. 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 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5. 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1519588772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沂水县税务局
地 址:沂水县长安中路5号
联系方式:0539-225211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39-8129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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