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300-04486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顺意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东区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368号
中标(成交)金额:2,418,99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及下设机构八个部分组成,分别设有:“中心内设机构、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鞍山市养老院、鞍山市儿童福利院、鞍山市社会福利院、鞍山市救助管理站、慈善事业发展中心、涉外婚姻登记处”。
服务要求: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及下设机构八个部分组成,食堂服务要求主要涉及”食堂人员配置要求和食堂服务要求”我公司具体所响应的要求全部体现在“投标文件”之中。 食堂人员配置要求 1)配置人员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员工上岗后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 2)人员配置要考虑本项目实际情况,须符合劳动用工、义务用工和小时用工的规则; 食堂服务要求 (1)供餐时间——早餐7:50至8:30、午餐11:30至12:30、晚餐16:20-17:00; (2)主食要求——早餐以粥、馒头、花卷、面条等,午餐以米饭和面食(花卷、馒头、发糕、包子等)为主; (3)菜品要求——早餐副食菜品以小菜为主,午餐根据季节不同菜品冷热荤素合理搭配; (4)饮品要求——每天为其提供豆浆,夏季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增设绿豆解暑水; (5)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制作或配送形式服务。 餐具和卫生安全要求 (1)食堂餐具、设施设备使用要进行分类生、煮分开,严格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定执行,所有餐具每天进行120℃消毒,疫情期间每天对餐厅、灶房、库房等环境卫生进行消毒; (2)每周对餐厅、灶房、库房等环境卫生进行消毒; (3)食堂餐具、设施设备使用要进行分类生、煮分开,严格按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的规定执行。 (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各类食品卫生、安全;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餐前餐后负责对食堂用餐环境做好清洁,如:餐台、洗漱盆、餐台、地面、桌椅等;做到日产、日清、日消毒; (5)存放食品和原料的仓库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6)食堂卫生清扫每天要做到日产、日清、日消毒,疫情期间每天对所有区域、餐具进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干净与整洁;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中标人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1、服务人员标准 (1)工作期间着装要统一佩戴齐全、做到干净整齐; (2)熟练掌握厨房器具的安全操作和保养;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精通食品营养搭配; (4)下班前关闭厨房总开关,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公司和中心相关负责人; (5)礼仪端庄、人品正直、热情周到; (6)食堂菜品采购和配送工作安排专人验收和库房管理; (7)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杜绝安全事故,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2、餐饮服务标准 (1)本采购项目一餐、二餐实行工作制就餐,三餐项目实行全年365天提供就餐服务。食堂工作人员提供有效期限内健康证,定期进行全面系统培训,食品安全严格管理、; (2)每天认真填写食材采购台账、消毒台账、残食处理台账、晨检记录,做到详细记录并保证有据可查; (3)食品加工制作时能够提供相应的规定要求及流程食堂卫生清扫要做到日产、日清、日消毒,每天对所有区域、餐具进行消毒; (4)食堂人员每天对当天所用食材按项目就餐人数进行上称,做到生、熟分别过称,制作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进行配送; (5)食堂工作人员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急预案; (6)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每餐48小时食品留样,认真填写好各项记录。 3、餐食服务标准 (1)保证食材的新鲜、样式丰富、每日更新; (2)以东北菜当地口味为主,可穿插一道它品菜系(如:川菜等); (3)每周定制菜谱与甲方沟通达成一致,每周菜品不重复; (4)配送人员将保质、保量新鲜食材按菜谱计划及时采购配送到食堂,食堂每天做好验收检查工作,把好质量关、食材要分类储存,成品菜肴制作中标准化、流程化执行; (5)严格检查食材要做好验收,把好质量关。食材要分类储存,制作过程中按标准化、流程化执行,做好副食48小时留样做到有据可查; (6)副食食材按品种验收要做到登记在册,确保储存食材的新鲜; (7)考虑本项目的餐饮服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冷热供餐或半成品配送,来满足采购方职工就餐服务的需求,同时供应商应根据餐食配送要提供相应的服务承诺书。 (8)制订合理的食品和原料采购计划,杜绝浪费,严格把控原材料进货的质量关,对购入的食品和原料应逐项检查,核对品种、数量无误方可入库。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晋、高磊、陈小天、张英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6,4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50号
联系方式:0412-5551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华润橡树湾南门
联系方式:0412-5261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云鹏
电 话:0412-5261330
十、附件
采购文件: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顺意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