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2023年森林培育-植被恢复种植管护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2023年森林培育-植被恢复种植管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21-00231
项目名称:绥中县2023年森林培育-植被恢复种植管护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50,000.00
最高限价(元):3,950,000
★一、服务范围
3000亩高标准生态防护造林服务,每亩地种植74颗树苗,株行距3*3米。
★二、服务要求
(1)整地:
造林前全面整地,挖鱼鳞坑,鱼鳞坑标准长80cm*宽60cm*深40cm,总量22.2万个(74个/亩),共计42624立方米
(2)栽植:
整地结束后,开始挖坑栽植,坑标准30cm*30cm*30cm,工程整体分为挖坑,种植,填土,修围堰,总坑数22.2万个,栽植数量222000株。
(3)浇水:
为保证苗木成活,计划浇水5次,因地块地理位置因素,需水车拉水浇灌。每立方米浇灌约30颗树,每次浇灌用水量为7400立方米,包含洒水车运水,水费,人工铺管浇灌。总计浇水量37000立方米。
(4)抚育:
共抚育三次,抚育期三年,每年一次,主要工作内容修枝,割冠,割草,施肥。每颗树苗需施肥200克,每次抚育需肥料44.4吨。
(5)补植补造:
造林完工后,经验收造林成活率如低于85%,由供苗方提供苗木,施工方进行补植。如果第二年第三年造林成活率低于85%,由施工方自己提供苗木和人工费。
(6)管护:
雇用护林员常年进行管护巡查,病虫害预警、野生动物啃食、防火、严禁人畜破坏、采沙采石采土等违法现象发生。管护期限为3年,涉及5个乡镇和一个国有林场,每个地块1个专职护林员共计6人。
★三、服务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具体服务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四、服务地点
西平.高甸子.大王庙.李家.西甸子.三山林场。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具体服务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并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磋商会议时,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和平街西段9号
联系方式: 0429-2390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东鸿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帝泊湾19-7E门市
联系方式: 0429-2955066
邮箱地址: hlddh123@163.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上海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东鸿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2000796680700000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鹏 张亮
电 话: 0429-295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