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辛垃圾场渗沥液增加临时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100-111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辛垃圾场渗沥液增加临时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组成变更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0,评审专家7 人组成,共 7人。
原开标时间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7日 08时4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市政公用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市府大路260号
联系方式: 024-23987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 024-83961750-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丽颖
电 话: 024-839617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