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门诊病房综合楼一期工程结算复审咨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建门诊病房综合楼一期工程结算复审咨询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56239
项目名称:新建门诊病房综合楼一期工程结算复审咨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70
我院新建门诊病房综合楼一期工程结算后超概较大,按现行规定无法开展决算报审工作,且一审不是对一期工程进行的全面审计,故经院班子研究开展复审工作,并以此审计结论上报上级部门办理下一步决算或调概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全部服务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1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金秋医院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联系方式: 024-62784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1楼
联系方式: 024-22894260
邮箱地址: 414312003@qq.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404201052504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超
电 话: 024-2289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