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右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咨询热线:13519199192

采购公告

NEWS CENTER

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审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时间:2024-04-25 浏览量:0字号:AAA

一、项目编号:YCZX2024-074(招标文件编号:YCZX2024-074)

二、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审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兴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西路塞宝大厦六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1:工程项目审计

下浮率(%):30.0000000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逸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东街27号金色阳光大酒店14层1420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2:装备采购、其他货物采购项目审计

下浮率(%):16.5000000

 

供应商名称:中兴华(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3号楼13层1603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3:信息化运行维保、服务项目审计

下浮率(%):19.0000000

 

供应商名称:北京兴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1号楼1-710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4:经济责任审计

下浮率(%):20.0000000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正一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通九大厦A座703、705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5:伙食费专项审计

下浮率(%):17.6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内蒙古兴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项目审计      跟踪审计全过程审计费:30%;除跟踪审计以外的工程项目审计费:20%
1、对营房新建维修改造、装饰装修、绿化养护等工程类项目开展项目审计;
2、对达到内控制度要求的工程类项目开展跟踪审计。  
   接受采购人委托,对支队、大队项目开展造价审核为主的工作,包含预算、采购文件、合同、结算审核、跟踪审计等,具体如下:
1、项目预算审计。主要对项目预算编制、资金来源、资预结合、计划安排、指标计算、预算价格、与需求相关文件等内容的合理性、合规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核、评价。
2、采购文件审计。主要对采购文件与需求文件、预算文件的一致性,采购方式合规性,内容完整性和合法性,以及采购文件中交付时限、结算原则、价款支付、验收约定是否有损害本单位权益或有潜在风险进行审核和评价。
3、待签合同审计。主要审核待签合同内容是否不低于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内容,服务承诺或优惠条款是否写入合同,是否有利于维护本单位权益;对合同主体资格、价款约定、结算原则、款项支付、验收交付、服务维保、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进行审核。
4、项目结算审计。主要对项目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是否完整,依据或标准是否充分,实际实施量或综合人工量是否计算准确、计价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材料设备价格是否与合同一致,变更调整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履行合同条款是否严格,有无违约行为、处理处罚是否到位,现场核量及成果文件交付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项目建设各相关方是否认真履职,验收报告(或手续)是否全面、客观、真实等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价。
5、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对项目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决算及验收移交等阶段全过程监督,及时提出完善项目管理的意见建议,保障项目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
6、其他应采购人要求而进行的审核工作。  
   服务期限:2年,经采购人确认达到约定服务质量的条件下合同1年1签,每份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如达不到采购人服务要求质量的不予续签。      (一)项目审核(审计)服务要求
1、依据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审核(审计),出具审核(审计)报告,保证审核(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2、采购人提供完全脱密资料齐全后,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供应商应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简单项目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一般项目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复杂项目在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对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审计的,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造成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时限进行协商。
3、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采购人,供应商不得留存。
4、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造价审核、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谈判沟通能力。
5、供应商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若供应商确有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项目组负责人须保证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且全程参与项目的审计,并严格把关。
6、供应商应当建立审计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由审计项目负责人全面复核,由业务主管重点复核,由业务人员交叉复核。三级复核的分工,可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参与项目审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后续的采购活动,并提供相关承诺,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二)保密及工作要求
1、供应商须同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签订保密承诺书。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有关信息,泄露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采购人工作秘密。
2、供应商应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审计结果、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采购人将拒付审计费用,终止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3、在管理与常规审计服务工作时间内,供应商派遣人员不得从事与本审计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
(三)廉政及职业道德要求
1、供应商须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
2、供应商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3、供应商派遣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港澳台)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4、供应商在执行采购人审计业务时,有下列行为,将终止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1)违背职业道德、玩忽职守,或者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相互串通、弄虚作假。
(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供应商以任何形式将审计任务转包给其他审计机构。
(4)未经采购人允许,私自承接部机关审计项目。
(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内蒙古逸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装备采购、其他货物采购项目审计      1、对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消防装备器材采购(含战勤保障物资)项目、个人防护器材开展项目审计。
2、对其他货物(含工程机械、精密仪器、 大型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开展项目审计。  
   接受采购人委托,对支队、大队项目开展造价审核为主的工作,包含预算、采购文件、合同、结算审核、跟踪审计等,具体如下:
1、项目预算审计。主要对项目预算编制、资金来源、资预结合、计划安排、指标计算、预算价格、与需求相关文件等内容的合理性、合规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核、评价。
2、采购文件审计。主要对采购文件与需求文件、预算文件的一致性,采购方式合规性,内容完整性和合法性,以及采购文件中交付时限、结算原则、价款支付、验收约定是否有损害本单位权益或有潜在风险进行审核和评价。
3、待签合同审计。主要审核待签合同内容是否不低于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内容,服务承诺或优惠条款是否写入合同,是否有利于维护本单位权益;对合同主体资格、价款约定、结算原则、款项支付、验收交付、服务维保、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进行审核。
4、项目结算审计。主要对项目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是否完整,依据或标准是否充分,实际实施量或综合人工量是否计算准确、计价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材料设备价格是否与合同一致,变更调整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履行合同条款是否严格,有无违约行为、处理处罚是否到位,现场核量及成果文件交付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项目建设各相关方是否认真履职,验收报告(或手续)是否全面、客观、真实等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价。
5、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对项目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决算及验收移交等阶段全过程监督,及时提出完善项目管理的意见建议,保障项目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
6、其他应采购人要求而进行的审核工作。  
   服务期限:2年,经采购人确认达到约定服务质量的条件下合同1年1签,每份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如达不到采购人服务要求质量的不予续签。      (一)项目审核(审计)服务要求
1、依据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审核(审计),出具审核(审计)报告,保证审核(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2、采购人提供完全脱密资料齐全后,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供应商应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简单项目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一般项目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复杂项目在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对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审计的,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造成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时限进行协商。
3、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采购人,供应商不得留存。
4、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造价审核、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谈判沟通能力。
5、供应商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若供应商确有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项目组负责人须保证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且全程参与项目的审计,并严格把关。
6、供应商应当建立审计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由审计项目负责人全面复核,由业务主管重点复核,由业务人员交叉复核。三级复核的分工,可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参与项目审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后续的采购活动,并提供相关承诺,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二)保密及工作要求
1、供应商须同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签订保密承诺书。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有关信息,泄露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采购人工作秘密。
2、供应商应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审计结果、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采购人将拒付审计费用,终止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3、在管理与常规审计服务工作时间内,供应商派遣人员不得从事与本审计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
(三)廉政及职业道德要求
1、供应商须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
2、供应商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3、供应商派遣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港澳台)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4、供应商在执行采购人审计业务时,有下列行为,将终止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1)违背职业道德、玩忽职守,或者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相互串通、弄虚作假。
(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供应商以任何形式将审计任务转包给其他审计机构。
(4)未经采购人允许,私自承接部机关审计项目。
(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中兴华(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化运行维保、服务项目审计      1、对新建、改造和升级的信息系统(系统集成或设备、通用软件采购)、定制软件开发等项目及其基础设施开展项目审计;
2、对设计、勘察、监理等中介服务,开展会议演出、宣传印刷、租赁、交通工具维护保障、住餐饮、法律服务、保险等劳务和食堂物资配送项目开展项目审计。  
   接受采购人委托,对支队、大队项目开展造价审核为主的工作,包含预算、采购文件、合同、结算审核、跟踪审计等,具体如下:
1、项目预算审计。主要对项目预算编制、资金来源、资预结合、计划安排、指标计算、预算价格、与需求相关文件等内容的合理性、合规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核、评价。
2、采购文件审计。主要对采购文件与需求文件、预算文件的一致性,采购方式合规性,内容完整性和合法性,以及采购文件中交付时限、结算原则、价款支付、验收约定是否有损害本单位权益或有潜在风险进行审核和评价。
3、待签合同审计。主要审核待签合同内容是否不低于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内容,服务承诺或优惠条款是否写入合同,是否有利于维护本单位权益;对合同主体资格、价款约定、结算原则、款项支付、验收交付、服务维保、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进行审核。
4、项目结算审计。主要对项目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是否完整,依据或标准是否充分,实际实施量或综合人工量是否计算准确、计价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材料设备价格是否与合同一致,变更调整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履行合同条款是否严格,有无违约行为、处理处罚是否到位,现场核量及成果文件交付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项目建设各相关方是否认真履职,验收报告(或手续)是否全面、客观、真实等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价。
5、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对项目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决算及验收移交等阶段全过程监督,及时提出完善项目管理的意见建议,保障项目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
6、其他应采购人要求而进行的审核工作。  
   服务期限:2年,经采购人确认达到约定服务质量的条件下合同1年1签,每份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如达不到采购人服务要求质量的不予续签。      (一)项目审核(审计)服务要求
1、依据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审核(审计),出具审核(审计)报告,保证审核(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2、采购人提供完全脱密资料齐全后,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供应商应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简单项目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一般项目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复杂项目在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对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审计的,供应商应会同采购人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造成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时限进行协商。
3、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采购人,供应商不得留存。
4、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造价审核、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谈判沟通能力。
5、供应商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若供应商确有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项目组负责人须保证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且全程参与项目的审计,并严格把关。
6、供应商应当建立审计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由审计项目负责人全面复核,由业务主管重点复核,由业务人员交叉复核。三级复核的分工,可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参与项目审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后续的采购活动,并提供相关承诺,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二)保密及工作要求
1、供应商须同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签订保密承诺书。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有关信息,泄露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采购人工作秘密。
2、供应商应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审计结果、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采购人将拒付审计费用,终止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3、在管理与常规审计服务工作时间内,供应商派遣人员不得从事与本审计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
(三)廉政及职业道德要求
1、供应商须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
2、供应商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3、供应商派遣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港澳台)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4、供应商在执行采购人审计业务时,有下列行为,将终止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1)违背职业道德、玩忽职守,或者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相互串通、弄虚作假。
(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供应商以任何形式将审计任务转包给其他审计机构。
(4)未经采购人允许,私自承接部机关审计项目。
(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北京兴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责任审计      应甲方要求对11个大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相关的审计文书整理等审计服务项目。
(1)下浮率为20%(其他适宜委托的审计项目);(2)包干价:232000元(对11个大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相关的审计文书整理等审计服务项目)  
   (一) 参与采购人对支队下辖大队组织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文书整理等审计服务项目,具体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单位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审核。
2、单位资金管理、经费管理、内控执行、费用开支、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税费管理情况审核。
3、项目建设报建程序合规性和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单位招投标程序等合规性审核;单位政府采购程序、合同等合规性审核。
4、项目建设预(概)算执行情况、经费支出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
5、项目质量是否验收合格。有无因设计失误、监理履职不到位、施工管理控制不严等造成损失浪费、进度滞后、质量隐患等问题。
6、对项目财务收支决算资料进行审计。
7、对有关项目建成使用后的效益情况进行审核。
8、专业业务咨询服务、档案管理是否合法合规等。
9、对以往审计巡察中涉及经济责任的问题情况进行核实。
(二) 参与采购人对支队下辖大队组织开展的伙食费专项审计、审计文书整理等审计服务项目,具体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金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银行印章、支票、支付令牌是否按规定分别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并建立相互制约机制;银行账户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在非国有银行开户情况;银行存款收支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白条抵库、私借公款、公款私存私放、对公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等问题。
2、物资采购程序履行情况。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招标文件编制是否规范,有无倾向性条件;评标资料是否齐全,开标过程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资料归档是否齐全完整。
3、伙食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谱制定是否落实经委会制度;采购发票是否真实合法;物资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厨房炊事卫生消毒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是否完善;经济民主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涉及指战员切身利益是否广泛征求意见;伙食管理人员交接程序、手续是否规范。
4、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伙食费支出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情况与实际在职人员是否相符;有无人员变动频繁,交接手续不全等问题;核查伙食费账目收支情况,报销的自制原始单据中菜品与食谱是否相符,煤气、调料、配送物资等支出是否真实、合理;伙食费结余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结转,有无转移或结余不实现象,是否专款专用。
5、伙食费拨付结算情况。上级业务部门拨付经费是否按照规定足额及时供应保障到位,有无擅自变更供给标准或未按照规定及时拨付的问题;经费开支是否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要素是否齐全,有无手续不全、随意拨付等问题;开支是否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支出增幅是否合理,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是否严格落实公对公结算;收取个人缴纳伙食费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时入账。
6、廉洁自律情况。单位有无设立“小金库”,个人有无贪污、挪用公款的问题;单位有无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搞公款吃喝、接待和请客送礼等问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执行国家及消防救援队伍的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有无对下级违反财经纪律监督不力、处理不严的问题,有无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
7、其它工作情况。是否对之前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全面彻底整改;是否能按标准及时请领经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记账,定期向物资供应商结算,有无截留、挪用或拖欠不结算等问题;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与实际经济事项是否相符,有无弄虚作假、改变经费用途或套取资金现象;专职队员、文员就餐标准是否依据准确、经费来源是否合理;财务凭证、账簿、报表是否真实完整,账证、账账、账表是否相符;票据管理是否严格,使用是否规范,有无建立票据管理台账。  
   服务期限:2年,经采购人确认达到约定服务质量的条件下合同1年1签,每份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如达不到采购人服务要求质量的不予续签。      (一)管理与常规审计服务要求
1、按照甲方工作要求,乙方每次须派遣能够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项目审计工作的人员。派遣人员须具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具备审计、会计、工程、信息化、消防装备等专业背景,或具有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经验,参与过行政、事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单位的审计,能熟练使用办公及审计软件。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乙方须及时调换。对于未调换或调换后的人员仍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甲方可以拒付或视情况扣减审计费用。
2、乙方须保证派遣人员相对固定。在派遣人员中,乙方须确定 1 名项目负责人,且全程参与项目的审计,及时了解甲方业务需求,对派遣人员指导培训,合规高效完成审计工作。
3、乙方派遣人员须熟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以及采购类项目管理的政策规定,且能够快速熟悉掌握相关制度规定。
4、乙方按照甲方工作要求,按时向甲方出具高质量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签证单或审计报告、相关专项业务报告,并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审计结论负责。
5、审计期间,乙方要确保审计资料安全完整。审计工作结束后,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清理有关资料及电子数据。
6、供应商应当建立审计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由审计项目负责人全面复核,由业务主管重点复核,由业务人员交叉复核。三级复核的分工,可由供应商自行决定。
(二)保密及工作要求
1、乙方须同甲方签署保密协议,签订保密承诺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有关信息,泄露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甲方工作秘密。
2、乙方应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审计结果、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甲方将拒付审计费用,终止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3、在管理与常规审计服务工作时间内,乙方派遣人员不得从事与本审计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
(三)廉政及职业道德要求
1、乙方须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
2、乙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3、乙方派遣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港澳台)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4、乙方在执行甲方审计业务时,有下列行为,将终止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1)违背职业道德、玩忽职守,或者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相互串通、弄虚作假。
(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乙方以任何形式将审计任务转包给其他审计机构。
(4)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内蒙古正一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伙食费专项审计      应甲方要求对11个大队(包含消防站和专职队)及支队机关开展伙食费专项审计调查和相关的审计文书整理等审计服务项目。
(1)下浮率为17.6%(其他适宜委托的审计项目);(2)140000元【在合同期限内对11个大队(包含消防站和专职队)及支队机关每半年进行一次伙食费专项审计,共开展四次】。  
   (一) 参与采购人对支队下辖大队组织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文书整理等审计服务项目,具体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单位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审核。
2、单位资金管理、经费管理、内控执行、费用开支、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税费管理情况审核。
3、项目建设报建程序合规性和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单位招投标程序等合规性审核;单位政府采购程序、合同等合规性审核。
4、项目建设预(概)算执行情况、经费支出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
5、项目质量是否验收合格。有无因设计失误、监理履职不到位、施工管理控制不严等造成损失浪费、进度滞后、质量隐患等问题。
6、对项目财务收支决算资料进行审计。
7、对有关项目建成使用后的效益情况进行审核。
8、专业业务咨询服务、档案管理是否合法合规等。
9、对以往审计巡察中涉及经济责任的问题情况进行核实。
(二) 参与采购人对支队下辖大队组织开展的伙食费专项审计、审计文书整理等审计服务项目,具体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金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银行印章、支票、支付令牌是否按规定分别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并建立相互制约机制;银行账户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在非国有银行开户情况;银行存款收支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白条抵库、私借公款、公款私存私放、对公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等问题。
2、物资采购程序履行情况。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招标文件编制是否规范,有无倾向性条件;评标资料是否齐全,开标过程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资料归档是否齐全完整。
3、伙食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谱制定是否落实经委会制度;采购发票是否真实合法;物资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厨房炊事卫生消毒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是否完善;经济民主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涉及指战员切身利益是否广泛征求意见;伙食管理人员交接程序、手续是否规范。
4、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伙食费支出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情况与实际在职人员是否相符;有无人员变动频繁,交接手续不全等问题;核查伙食费账目收支情况,报销的自制原始单据中菜品与食谱是否相符,煤气、调料、配送物资等支出是否真实、合理;伙食费结余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结转,有无转移或结余不实现象,是否专款专用。
5、伙食费拨付结算情况。上级业务部门拨付经费是否按照规定足额及时供应保障到位,有无擅自变更供给标准或未按照规定及时拨付的问题;经费开支是否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要素是否齐全,有无手续不全、随意拨付等问题;开支是否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支出增幅是否合理,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是否严格落实公对公结算;收取个人缴纳伙食费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时入账。
6、廉洁自律情况。单位有无设立“小金库”,个人有无贪污、挪用公款的问题;单位有无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搞公款吃喝、接待和请客送礼等问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执行国家及消防救援队伍的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有无对下级违反财经纪律监督不力、处理不严的问题,有无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
7、其它工作情况。是否对之前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全面彻底整改;是否能按标准及时请领经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记账,定期向物资供应商结算,有无截留、挪用或拖欠不结算等问题;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与实际经济事项是否相符,有无弄虚作假、改变经费用途或套取资金现象;专职队员、文员就餐标准是否依据准确、经费来源是否合理;财务凭证、账簿、报表是否真实完整,账证、账账、账表是否相符;票据管理是否严格,使用是否规范,有无建立票据管理台账。  
   服务期限:2年,经采购人确认达到约定服务质量的条件下合同1年1签,每份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如达不到采购人服务要求质量的不予续签。      (一)管理与常规审计服务要求
1、按照甲方工作要求,乙方每次须派遣能够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项目审计工作的人员。派遣人员须具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具备审计、会计、工程、信息化、消防装备等专业背景,或具有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经验,参与过行政、事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单位的审计,能熟练使用办公及审计软件。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乙方须及时调换。对于未调换或调换后的人员仍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甲方可以拒付或视情况扣减审计费用。
2、乙方须保证派遣人员相对固定。在派遣人员中,乙方须确定 1 名项目负责人,且全程参与项目的审计,及时了解甲方业务需求,对派遣人员指导培训,合规高效完成审计工作。
3、乙方派遣人员须熟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以及采购类项目管理的政策规定,且能够快速熟悉掌握相关制度规定。
4、乙方按照甲方工作要求,按时向甲方出具高质量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签证单或审计报告、相关专项业务报告,并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审计结论负责。
5、审计期间,乙方要确保审计资料安全完整。审计工作结束后,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清理有关资料及电子数据。
6、供应商应当建立审计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由审计项目负责人全面复核,由业务主管重点复核,由业务人员交叉复核。三级复核的分工,可由供应商自行决定。
(二)保密及工作要求
1、乙方须同甲方签署保密协议,签订保密承诺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有关信息,泄露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甲方工作秘密。
2、乙方应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审计结果、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甲方将拒付审计费用,终止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3、在管理与常规审计服务工作时间内,乙方派遣人员不得从事与本审计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
(三)廉政及职业道德要求
1、乙方须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
2、乙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3、乙方派遣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港澳台)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4、乙方在执行甲方审计业务时,有下列行为,将终止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1)违背职业道德、玩忽职守,或者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相互串通、弄虚作假。
(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乙方以任何形式将审计任务转包给其他审计机构。
(4)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婧怡(采购人代表)、王虎雄、刘俊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康巴什长宁街3号        

联系方式:高婧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誉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北国之春15楼            

联系方式:刘子琛-0477-5107748(转分机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子琛

电 话:  15049425371

 

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告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

建筑工程资料专业代理_中右工程咨询 All Rights Reservd.陕ICP备2020016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