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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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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化工园大队食堂主副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4-04-23 浏览量:0字号:AAA

项目概况

化工园大队食堂主副食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江苏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JZC-20240422

项目名称:化工园大队食堂主副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247万元;

最高限价:24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为进一步加强各队站伙食管理,规范伙食费支出,根据《消防救援队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大队结合实际情况拟对下属队站:方巷站、大厂站、长芦站、西坝站、大队本级别2024年食堂主副食材(包括猪肉、禽肉、水产品、牛羊肉,熟食卤味等荤食材,蔬菜、水果、禽蛋、豆制品等新鲜的素食材,包子、烧麦、面条、咸货等半成品食材)进行本次采购,实行统一配送。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江苏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网上报名需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扫描件、拟参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812848279@qq.com),报名资料要求申请人提供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盖章;②投标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及文件费支付方式,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C座11楼11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5)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等。

(6)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执行等。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化学工业园方水路136号        

联系方式:裴凯 13851406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C座11楼1111室            

联系方式:赵工 189940902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189940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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