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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8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技术需求征求意见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技术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2427801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卞先生 15242780119 443923116@qq.com
一、采购项目内容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技术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技术需求面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请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技术需求征求公告及相关附件,并于回复意见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意见。
一、征求意见内容及获取方式
1.征求意见内容:项目技术需求,详见附件。
2.回复意见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能够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生产企业及代理商。
3.技术需求征求意见公告及相关附件的获取方式
即日起至回复意见截止时间止,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搜索本公告标题,即可免费下载。
4. 务必同时发送技术反馈意见表及营业执照电子版扫描件。
5. 请广大供应商结合自身产品实际,积极参与此次征求意见工作,我们将虚心接受您的意见及建议,更好的完善相关产品的采购技术文本。如有优于公示参数的产品,可填写附件3并提供相应资料至反馈邮箱。
二、公告期限及回复意见截止时间
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17时止(北京时间)。
2.回复意见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回复意见格式及方式
1.回复意见格式
按照下载附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填写《关于对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技术需求的反馈意见表》,回复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及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文件)。上述两个文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2.回复意见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443923116@qq.com。邮件主题为:XXX公司(公司全称)《关于对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技术需求的修改建议书》。
四、联系方式
名称: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53号
联系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15242780119
附件1: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车辆装备技术参数
附件2:关于对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盘锦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技术需求的反馈意见表
附件3:器材装备询价单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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