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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7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项目概况
伊吾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治理“一企一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34XZCJZF1O2
项目名称:伊吾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治理“一企一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18家重点企业环境提升“一企一策”方案编制,伊吾工业园环境改善总体方案编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排查伊吾工业园各重点企业水、气、固废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最终提出各重点企业环境提升“一企一策”方案,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区域生态环境管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编制18家重点企业环境提升“一企一策”方案及伊吾工业园环境改善总体方案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5月至2024年8月,提交最终通过评审的成果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8月31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2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规定:(1)本项目预算金额8000000 元,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40%(3200000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3200000元的60%(1920000元)预留给小微企业采购;(2)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的,须与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承诺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规定比例。提供《联合体协议》及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新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招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进行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
4.供应商在投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兼容版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 ,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 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 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 1-9 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
地 址:哈密市伊吾县振兴西路118号
联系方式:15209020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11楼
联系方式:15981765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新杰
电 话:15981765758
附件信息: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