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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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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燃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HQ-2024-D-0004)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4-04-17 浏览量:0字号:AAA

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燃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HQ-2024-D-0004)公开招标公告[xss_clean]<!-- var currentpos, timer; function initialize() { timer = setInterval("scrollwindow()", 60); } function sc() { clearInterval(timer); } function scrollwindow() { window.scrollBy(0, 1); } _document.onmousedown = sc _document.ondblclick = initialize//-->[xss_clean]

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燃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HQ-2024-D-000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燃油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HQ-2024-D-0004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燃油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0.0万元
最高限价:1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80 180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本项目预算资金用尽,上述两项任意一项先到为准。(特殊情况以签定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汽油和柴油),提供证书扫描件。(二)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 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 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燃料油经营批准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2、3、4、5、6项可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方式:-“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提交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大街2号
  联系方式:02288163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红桥区政府后院红桥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22-63015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红
  电 话:022-63015323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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