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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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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内乡县贫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24-04-13 浏览量:0字号:AAA

内乡县贫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内乡县贫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由内乡县人民政府授权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项目授权主体为内乡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内乡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内乡县贫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2项目编号:内交采[2017]107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总体工程涉及内乡县15 个乡镇102 个行政村的道路硬化、下水道工程、路灯安装、卫生室建设、公厕建设、广场建设、小型河道治理、村庄坑塘整治、污水处理设施、村部建设等的工程建设,旨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和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和水平。

2.5标段划分:社会资本采购。

三、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2 年,运营期13 年。

3.2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50061.8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852.5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89.45 万元,基本预备费2297.10 万元,建设期利息1822.80 万元。

3.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体工程涉及内乡县15 个乡镇102 个行政村的道路硬化、下水道工程、路灯安装、卫生室建设、公厕建设、广场建设、小型河道治理、村庄坑塘整治、污水处理设施、村部建设等的工程建设。其中,道路硬化399.85 千米;下水道工程62.81 千米;路灯安装5326盏;卫生室建设面积9460 平方米;公厕建设142 座;广场建设194个,面积合计158237 平方米;小型河道治理20921.50 米;村庄坑塘整治12 处,面积合计17569.00 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102 处以及配套污水管网1202 千米;村部建设新建244 间,建筑面积为4880.00平方米,扩建144 间,建筑面积为2880.00 平方米。

3.4项目地点:内乡县内

3.5运作方式: 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内乡县人民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合作。由项目公司承担PPP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职责;在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的所有资产、设施(包括附属设施)移交给内乡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并保证本项目没有任何负债和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

3.6其他采购需求:无。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财务状况: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4.4申请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5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截至2016年 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不大于6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净额为正值且盈利(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6业绩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项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的基础设施建设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景观或水环境)PPP项目(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4.7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4.8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三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各方均应当具备申请人资格条件4.1-4.4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各自分工满足4.5-4.7项的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五、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六、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7年  10  16 日至2017年 10  2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乡县大成路与湍河西路交叉口南300米)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除外;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申请人提交的项目证明材料齐全的,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十、项目资料目录

10.1项目实施方案政府审核意见。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乡县人民政府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系 人:李俊宝

联系电话:1394934697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811室

联系人:冯女士

  话:0371-60207792

2017年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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