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德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DL-2024-0327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香迁
项目联系电话:176311280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晓清13613219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德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香迁17631128026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 777 号豪威大厦 B 座 10 层 1002 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家庄桥西区友谊南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西北角百度空间大厦 610 室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DL-2024-032711
项目名称: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 万元
最高限价:费用基准价为 100%(基准价: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 4 月 10 日发布《石家庄市区部分超市食品类商品价格》各类食品中所有超市价格的平均价为各类商品的基准价;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发布的食品类以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发布《石家庄市区部分超市食品类商品价格》中所含超市的实际零售价的(不含打折和促销产品)平均价为基准价)
采购需求:蔬菜、水果;副食类、肉、水产;大宗食品类等。通过框架协议
方式选择两家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至少应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至少应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3、获取征集文件
(1)获取时间:2024 年 4 月 7 日—2024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石家庄桥西区友谊南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西北角百度空间大厦 610 室。
(2)征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09 时 30 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递送至石家庄桥西区友谊南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西北角百度空间大厦 610 室。
(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开启地点:石家庄桥西区友谊南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西北角百度空间大厦 610 室。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
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国资智采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www.gzzczb.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征集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中提交的材料清晰、准确、有效,并对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的清晰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征集人可以要求在投标有效期内任意供应商提交资料原件进行复核或留存。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