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片执法快速响应机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卫片执法快速响应机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07748
项目名称:辽宁省卫片执法快速响应机制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0,0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
包号/序号:001
一、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工作的通知》(辽农房整治办发【2022】3号)和《关于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FZZL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后续工作的通知》(辽NF整治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严格开展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补充摸排数据审核工作,要充分发挥技术保障作用,执行《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补充摸排工作数据审核方案》。本次招标为沈阳市、抚顺市(含沈抚新区)、铁岭市、鞍山市、盘锦市全域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省级数据审核工作。
★(一)工作任务
按照《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补充摸排工作数据审核方案》要求。在农房审核系统中审核“补充摸排”与“数据填报”两个模块的汇交数据。1.补充摸排模块部分是对国家下发的图斑逐个审核,确定其是否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总体分为“不属于农房问题”“属于住宅类问题”“属于非住宅类问题”三种类型,主要审核定性是否准确、举证材料是否合格。2.数据填报模块部分是对补充摸排审核中已认定为“属于非住宅类”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信息填写的《信息采集表》、图斑关联及相关照片进行审核。3.是对试点地区已上报问题处置信息情况进行审核。
★(二)工作范围
沈阳市、抚顺市(含沈抚新区)、铁岭市、鞍山市、盘锦市全域。
★(三)作业依据
《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补充摸排工作数据审核方案)》;
★(四)质量控制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审核工作首先要求审核员政治素质过硬,在农房审核系统“补充摸排”与“数据填报”两个模块中熟练掌握数据审核的相关技术要求与软件操作,确保图斑问题定性准确、信息表各项数据的审核到位。省地理国情监测中心在审核过程中对质量进行监督,防止出现系统性错误,确保成果质量。
★(五)提交成果
工作完成后形成文档成果、报告成果。
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六)完成时间
按照部厅有关要求,第一、二部分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工作。第三部分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一、二、三部分的划分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中的(一)工作任务1.2.3)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部厅有关要求,第一、二部分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工作。第三部分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10,0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
一、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工作的通知》(辽农房整治办发【2022】3号)和《关于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FZZL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后续工作的通知》(辽NF整治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严格开展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补充摸排数据审核工作,要充分发挥技术保障作用,执行《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补充摸排工作数据审核方案》。本次招标为大连市、朝阳市、本溪市、营口市全域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省级数据审核工作。
★(一)工作任务
按照《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补充摸排工作数据审核方案》要求。在农房审核系统中审核“补充摸排”与“数据填报”两个模块的汇交数据。1.补充摸排模块部分是对国家下发的图斑逐个审核,确定其是否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总体分为“不属于农房问题”“属于住宅类问题”“属于非住宅类问题”三种类型,主要审核定性是否准确、举证材料是否合格。2.数据填报模块部分是对补充摸排审核中已认定为“属于非住宅类”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信息填写的《信息采集表》、图斑关联及相关照片进行审核。3.是对试点地区已上报问题处置信息情况进行审核。
★(二)工作范围
大连市、朝阳市、本溪市、营口市全域。
★(三)作业依据
《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补充摸排工作数据审核方案)》;
★(四)质量控制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审核工作首先要求审核员政治素质过硬,在农房审核系统“补充摸排”与“数据填报”两个模块中熟练掌握数据审核的相关技术要求与软件操作,确保图斑问题定性准确、信息表各项数据的审核到位。省地理国情监测中心在审核过程中对质量进行监督,防止出现系统性错误,确保成果质量。
★(五)提交成果
工作完成后形成文档成果、报告成果。
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六)完成时间
按照部厅有关要求,第一、二部分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工作。第三部分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一、二、三部分的划分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中的(一)工作任务1.2.3)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部厅有关要求,第一、二部分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工作。第三部分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510,0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
包号/序号:003
包组名称:全省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数据审核3
一、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工作的通知》(辽农房整治办发【2022】3号)和《关于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FZZL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后续工作的通知》(辽NF整治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严格开展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补充摸排数据审核工作,要充分发挥技术保障作用,执行《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补充摸排工作数据审核方案》。本次招标为锦州市、辽阳市、丹东市、阜新市、葫芦岛市全域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省级数据审核工作。
★(一)工作任务
按照《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补充摸排工作数据审核方案》要求。在农房审核系统中审核“补充摸排”与“数据填报”两个模块的汇交数据。1.补充摸排模块部分是对国家下发的图斑逐个审核,确定其是否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总体分为“不属于农房问题”“属于住宅类问题”“属于非住宅类问题”三种类型,主要审核定性是否准确、举证材料是否合格。2.数据填报模块部分是对补充摸排审核中已认定为“属于非住宅类”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信息填写的《信息采集表》、图斑关联及相关照片进行审核。3.是对试点地区已上报问题处置信息情况进行审核。
★(二)工作范围
锦州市、辽阳市、丹东市、阜新市、葫芦岛市全域。
★(三)作业依据
《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补充摸排工作数据审核方案)》;
★(四)质量控制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审核工作首先要求审核员政治素质过硬,在农房审核系统“补充摸排”与“数据填报”两个模块中熟练掌握数据审核的相关技术要求与软件操作,确保图斑问题定性准确、信息表各项数据的审核到位。省地理国情监测中心在审核过程中对质量进行监督,防止出现系统性错误,确保成果质量。
★(五)提交成果
工作完成后形成文档成果、报告成果。
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六)完成时间
按照部厅有关要求,第一、二部分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工作。第三部分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一、二、三部分的划分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中的(一)工作任务1.2.3)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部厅有关要求,第一、二部分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工作。第三部分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105,000.00
最高限价(元):1,105,000
包号/序号:004
为了更好的开展耕地保护工作,完善耕地非农化监督执法模式,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采矿问题,充分发挥技术保障作用,严格落实辽宁省《2024年度卫片执法快速响应机制工作方案》。本次招标为辽宁省卫片执法快速响应机制重点地区遥感监测疑似违法图斑内业核查判读工作。
★(一)工作任务
按照辽宁省2024年度卫片执法快速响应机制工作方案总体工作要求。1、以上一年度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为前时影像,以最新制作的正射影像为后时影像,通过前时和后时两期影像比对,人工判读出智能自动识别系统提取后的重点监测区域陆地变化图斑。主要提取出新增建设施工推填土、新增建(构)筑物、新增非法采矿等变化监测图斑。按照变化类型筛选出疑似新增非农建设类、疑似其他新增建设类、疑似其他变化类、疑似年度内持续变化类、疑似非法采矿类等变化图斑,制作成内业核查成果数据为下一步外业核查提供底图数据。2、国家下发的日常季度卫片图斑进行人工复核工作。3、其他安排的临时工作。
★(二)工作范围
辽宁省重点遥感监测违法高发地区。
★(三)作业依据
《2024年度卫片执法快速响应机制工作方案》;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土地卫片执法地类套合统计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974号);
《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
《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填报指南(试行)》。
★(四)质量控制
遥感监测图斑的核查分类要求准确、全面;对图斑的提取要界线精准细致,做到不冗余不丢漏。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国情中心将定期开展随机抽检工作,以保障成果质量。
★(五)提交成果
工作完成后形成文档成果、数据成果、报告成果。
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六)完成时间
按照厅有关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类别)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千缘财富星座10B1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和介质形式(光盘一份或U 盘一份)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43-21号
联系方式: 13897973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千缘财富星座B座10B29室
联系方式: 024-31089676
邮箱地址: 916255146@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设西路支行
账户名称: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 307773285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琳、魏雨竹
电 话: 024-31089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