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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2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项目概况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孟目的书院B组团修缮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GPCS028240005
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孟目的书院B组团修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8.7058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孟目的书院B组团修缮工程项目,包含拆除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景观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
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监狱单位提供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将做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并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②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0月-2024年3月)中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磋商:(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4)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编入响应文件中,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一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3)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实施单位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供应商各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打印保存,并作为本项目档案资料留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至 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网上获取,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1443912426@qq.com,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采购文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自拟,包含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 (3)文件费用采用支付宝转账,转账请备注“供应商单位名称+孟目的书院”,付款二维码详见附件。付款后请将付款截图一并发至邮箱。 (4)未按上述要求获取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磋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栋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3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栋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药科大学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锦路129号江苏保险大厦北楼5至6层
联系方式:1443912426@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栋3楼
联系方式:肖工,19972035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金
电 话: 1835193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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