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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2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原丝路明珠综合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Z202404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提供相关服务,其中包括:
1.税收咨询辅助服务。2.餐饮服务:向本单位职工提供早、午、晚工作餐及临时加班餐等服务工作。3.保洁服务: 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洁服务。4.提供车辆驾驶服务:提供沙湾市税务局公务车辆驾驶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至 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原丝路明珠综合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新天润国际社区罗马广场二号楼五单元四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新天润国际社区罗马广场二号楼五单元四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一份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复印件不清楚,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
地址:塔城地区沙湾市三道河子镇塔城西路29号
联系方式:文先生 13677544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
联系方式:刘贝贝 15199594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贝贝
电 话: 1519959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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