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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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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太阳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03-29 浏览量:0字号:AAA

项目概况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太阳能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cczszb@vip.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640-2440CCZSC059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太阳能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太阳能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箱(cczszb@vip.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640-2440CCZSC059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太阳能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太阳能维保。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特定资格条件:

5.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4月8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邮箱(cczszb@vip.163.com)在网络获取。

方式:供应商提供下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发送邮件后请联系代理机构人员填写登记相关信息。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综合楼23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综合楼2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超达大路3999号

联系人:李丹彤

联系方式:1664359075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中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综合楼2303室

联系方式:0431-81868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楠

电话:0431-81868016

邮箱:cczszb@vip.163.com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cczszb@vip.163.com)

方式:供应商提供下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发送邮件后请联系代理机构人员填写登记相关信息。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综合楼23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综合楼2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市超达大路3999号        

联系方式:李丹彤1664359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中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综合楼2303室            

联系方式:孙楠0431-8186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楠

电 话:  0431-8186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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