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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9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项目概况
某单位车辆液压尾板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SQEV-W3002/青海省国丰竞谈(货物)2024-017
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液压尾板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8.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单位车辆液压尾板采购,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良好的、无亏损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五)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方式:网上发售或线下发售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证明。
8.供应商须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备案截图。
申领方式
1、采取网上发售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3246265532@qq.com。
2、采取线下发售方式。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款以公对公转账方式转账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纳时需注明“XX项目+报名费”;户名: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黄河路支行账户号码:28002001040024974)
注:报名成功后,将开票信息(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普票或专票、发票邮寄地址)发送至3246265532@qq.com的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某部
联系方式:罗先生 19897292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联系方式:李女士、张女士 13299806910、15809784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19897292880
附件下载:投标企业报名登记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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