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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9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项目概况
办公楼及商铺门面出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报名领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招标代理服务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G3-002-GXSC(重1)
项目名称:办公楼及商铺门面出租
预算金额: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分标 | 招租内容 | 数 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租期 |
A | 铁西小区原办公楼7号、8号 | 1 | 项 |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70.1万元(含税)起,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5年 |
B | 一层商铺1-(5-2)号(临环城西二路)、7-12号商铺门面(临铁西四巷) | 1 | 项 |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1号商铺64824元、2号商铺65004元、3号商铺58908元、4号商铺22212元、(5-2)号商铺3045元、7号商铺35256元、8号商铺80820元、9号商铺52704元、10号商铺25680元、11号商铺24420元、12号商铺36636元(含税)起,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1-3年 |
合同履行期限: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商登记)有能力履约的合法应租单位(公司、团体或其他组织),或有能力履约的个体应租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被列入法院失信人员名录。
4、B分标的投标人可按自身需求就一层商铺1-(5-2)号(临环城西二路)、7-12号商铺门面(临铁西四巷)的一个或多个商铺门面进行投标,租期可按自身需求确定租赁期限1-3年,B分标的商铺门面招租如若未全部招完不做流标处理,直至招完为止。(商铺可经营餐饮业)
5、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联系甲方进行勘察;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至 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报名领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招标代理服务区报名)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招标代理服务区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桂林市叠彩区芳华路D3小区4栋1302号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A分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须足额交纳)。
2.B分标商铺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桂林市临桂区展赫咨询服务部账户(财务代管),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商铺租赁投标保证金可由投标人个人账户转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某局
地址:桂林市红岭路
联系方式:秦工0773一3881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叠彩区芳华路D3小区4栋1302号
联系方式:刘工,19167946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916794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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